关于对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进行调整的公告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编办《关于全面开展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保编办字[2019]121号)有关要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开。
调整后,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为2071项,其中,行政许可275项,行政处罚1289项,行政强制62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给付4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85项,行政奖励37项,行政监督172项,其他类99项。区政府部门责任事项1035项(不含涉密事项)。
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对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运行。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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