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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发布时间: 2015-01-05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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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


根据省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机编办〔2014121号)和市编委办等六部门《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保编办字〔201411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我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精神,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为目的,重点解决落实事业单位自主权不充分和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着力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各利益相关者权利分配与制衡的有机统一。

(二)实行政事分开,推进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三)强化公益属性,完善监管制度。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在依法开展业务和维护国家秘密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党的领导,改善管理方式。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落实理事会用人权的协调统一。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实际,选择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体现各方利益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运行,相互协调。

(一)建立完善决策机构

主要模式是以理事会为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治理模式。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向举办单位负责,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理事会构成和理事会产生方式;理事会制度;理事长、理事的权利义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等事项要求,按照河北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保定市《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二)建立完善执行机构

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的产生;管理层职责;行政负责人职权等事项要求,按照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三)建立完善监督机构

规模大、专业技术强的事业单位可以吸收事业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单独设立监事会;不设立监事会的,由理事会行使监督职责。监事会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财务、理事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监事会人员构成、数量、任期以及建立监督管理制度等要求,按照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四)制定完善事业单位章程

事业单位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章程有关内容的制定,按照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章程草案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五)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现理事会决策机制与党的领导相统一,理事会用人权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理事会的决策落实。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把党的建设工作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干部配备方式,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事业单位章程进入理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领导人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理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任用与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章程办理。

四、方法步骤

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自201411月开始,到201512月底结束,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确定试点阶段(201411月底完成)

1、我区确定保定市五四路小学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

2、举办单位和试点单位组建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班子,搞好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打好试点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12月——201510月进行)

1、开展业务培训(201412月底完成)。针对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内涵、方法、基础理论知识、章程范本等内容,按照省、市编委办统一部署,由区编委办组织培训,提高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水平。

2、筹建理事会(20151月上旬完成)。由举办单位牵头负责筹建理事会,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和规模合理确定理事会的组成模式、产生方式等,经区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同意后组织召开理事会。

3、制定章程(20151月底前完成)。我区试点单位保定市五四路小学,要在试点举办单位的具体领导下,根据省、市试点工作任务要求草拟事业单位法人章程,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区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4、入轨运行(20152月开始)。章程草案按程序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后正式生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正式建立,按章程正式运作。

(三)开展评估阶段(20151112月进行)

1、试点单位对照试点工作要求,于201511月对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2、区机构编制部门于201511月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对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包括章程执行情况,落实自主权情况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瓶颈问题等进行调研评估。并对调研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调研评估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政策建议,评估报告报市编委办,并做好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3201512月份,总结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及时交流推广,为扩大试点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重大变革,事关事业单位改革和公益事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要紧紧围绕分级组织的工作方针,明确各方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实施。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与推动工作;加强与举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引导其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模式,适时制定配套措施,及时厘清与试点单位的责权利关系,协同推进试点工作。举办单位和试点单位组建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班子负责试点日常工作,要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圆满完成。

(二)统筹谋划,把握重点。准确把握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抓住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公共服务需求问题,努力在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实现管办分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与推进,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举办单位是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责任主体,事业单位是推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主体。同时,建立协调的运行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财政、教育、人社、卫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有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意义、成功典型、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

        

                           保定市新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5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