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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制定街镇审批事项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 2020-06-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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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制定街镇审批事项统一标准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街镇机构改革涉及的审批事项即将委托下沉,由各街镇承接办理。为提高各街镇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全区街镇改革工作,实现全区事项办理标准规范统一,长安区行政审批局从制度文件和指导材料着手,帮助各街镇进行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在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方面,长安区行政审批局制定印发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综合受理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空白证照管理制度》《现场勘验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制度》等审批业务办理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延时错时服务制度》等窗口人员服务制度,要求各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参照执行,从制度上统一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标准。

为指导各街镇相关人员办理审批业务,长安区行政审批局还编制了《长安区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批事项法律汇编》《长安区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填写示范文本》《长安区街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印刷成册,同时统一印制了各委托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单,发放给16个街镇,实现业务办理标准规范统一。

 

来源:长安区委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长安区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