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沧州市...
发布时间: 2017-11-15 点击次数:?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沧州市新华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和实施清单的通知
各乡办,区政府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新华区全面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新政办字[2017]65号)要求,《沧州市新华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已编制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沧州市新华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共234项,涉及22个部门。本通知印发10日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区政府办、区编委办负责在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沧州市新华区机构编制网公开。
二、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清单》所列政务服务事项,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为目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要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减少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减少办事时间和推行容缺受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实行清单动态管理。目录公开后,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变更调整情况,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报区编委办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调整公布。
附件:《沧州市新华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详见新华区政府网站)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