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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编办关于对重要事项实行积分管理的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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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浓厚的创先争优工作氛围,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结合编办工作实际,现就重要事项实行积分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积分管理的适用对象

编办机关(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改办)全体干部。

二、积分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作风纪律方面。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遵守工作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争做遵纪守法带头人。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出现以下情形将予以扣分。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抽查发现迟到一次扣0.2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超过1个小时,一次扣1分;无故不签到视为旷工,一天扣2(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追究旷工责任)

2、严格工作期间纪律。抽查发现工作时间聚众闲聊,或者利用手机、电脑进行聊天、玩游戏、购物,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分。

3、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发现一次扣2分。

4、对领导电话、单位电话以及同志之间电话必须及时接听。不及时接听、10分钟内又不予回复的,出现一次扣0.2分,延误工作、造成影响的,扣2分。但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接听、回复电话,并经主叫人员认可的,可以免除扣分。以上是否及时接听电话,由电话主叫人员与被叫人员及时共同确认并报办公室登记。

5、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重要会议、下村帮扶、基层慰问、志愿服务、环境卫生整治等集体活动,一次扣2分。

6、违反考勤纪律、工作纪律、值班规定,以及廉洁自律规定等被县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督查发现,被公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同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进一步处理。

(二)重点工作方面以《县编办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为依据,基准分为100分。为奖优罚劣,科学考评,实行加分、扣分制。具体分为加分情形和减分情形。

加分情形

1、分管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有创新、有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受到县级表彰或肯定认可的,对具体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分别加3分;受到市级表彰或肯定认可的加6分;受到省级表彰或肯定认可的加15分;受到国家级表彰或肯定认可的加30分。分管负责的工作不能或不宜宣传彰显,但经过争取,为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事业单位改革、机构改革等工作争取了上级支持帮助效果明显的,参照上述办法计分。

表彰、肯定认可包括相关工作经验做法、成绩成果被领导批示,被内部刊物刊登,被新闻媒体报道,以及在有关会议上做典型发言(不含一般性工作汇报)等。一般以文字性材料、图表、照片等为依据来认定计分,口头肯定认可不计分,但可记录具体情况。同一事项或内容表彰、肯定认可既有较低级别又有更高级别的,以较高级别计分。

2、办文、办事、办会、迎检等效率高、效果好,受到单位主要领导表扬肯定的,每次加1分;受到县级领导表扬肯定的,每次加3分;受到市级领导(含市编办)表扬肯定的,每次加5分;受到省级领导(含省编办)表扬肯定的,每次加10分。

表扬肯定没有文字材料的,可及时记录具体情况。

3、用足用好八小时工作时间,但为完成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或临时性紧急工作任务,确实需要在周六、周日加班的,每加班半天,加0.5分;加班一天,加1分。确实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加班的,每加班半天,加1分;加班一天,加2分。

一般同志加班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核认定,分管领导加班情况由单位主要领导认定。

4、能够围绕重点工作、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综合办公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单位采纳的,每次(条)加1分。

5、编写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由办公室专项纪录,按条数进行单项考评。

减分情形

1、对分管或负责的重点工作重视不够,把关不严,落实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在全市排位倒数后两名的,或被市以上编制部门通报批评的,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5分,对分管领导扣2.5分。

2、工作不力、办事拖拉,致使相关文件、报表等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报单位主要领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2分,对分管领导扣1分;因延迟提交文件、报表及有关材料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对具体负责同志扣4分,对分管领导扣2分。

3、制作的文件、通知、报表、信息等各类文字资料,粗制滥造、不合题意等,被领导退回重新起草的,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2分,对分管领导扣1分;明显出现错别字、多字、漏字,或明显不符合文字材料规范性要求的,每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1分,对分管领导扣0.5分;重要数据出现明显错误的,每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3分,对分管领导扣1分。

4、对单位主要领导强调安排的事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3分,对分管领导扣1分。延误工作、出现差错造成影响的,每出现一次,对具体负责同志扣4分,对分管领导扣2分。

三、积分管理的组织实施

1、成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编办主任张志国任组长,副主任孙海秀、李延波、事业单位登记局副局长李志英为成员,统筹协调积分管理工作开展。副主任李延波主抓此项工作,办公室王岩波、赵军红同志具体负责。

2、办公室具体负责积分管理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的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违反作风纪律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数据。

3、对作风纪律情况实行月汇总。具体由办公室对出勤情况和工作纪律、其他表现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每人扣分情形、次数、得分登记在册,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作风纪律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4、对重点工作情况实行季汇总。办公室对每名同志得分情形、扣分情形随时进行登记备案、计分,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分、扣分情形首先由分管领导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每季度末,办公室将结合《县编办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对每名同志得分情形、扣分情形予以汇总,并及时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5、在对作风纪律、重点工作计分和汇总中,如出现异议、无法认定,或出现其他需要加分、扣分情形而本办法没有明确的,由办公室及时报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四、积分管理的结果运用

对总分(作风纪律和重点工作两项积分之和)最高的一名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年终考核时将作为单位推荐“优秀”等次或将来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和参考,单位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由于单位主要领导考核档次由县委认定,一般不参与积分结果运用)。得分最低的一名干部要向单位提交书面整改意见。

    本办法自 20169月开始试行,在实行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肥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肥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肥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