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机构编制网
机关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区委编办机关工作制度汇编(2019年)

发布时间: 2019-03-25 点击次数:?
【字体:

 

区委编办机关制度汇编

 

一、区委编办干部行为准则

二、区委编办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三、区委编办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四、区委编办公文处理制度

五、区委编办保密工作制度

六、区委编办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

七、区委编办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八、区委编办值班工作制度

九、区委编办机关卫生制度

十、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区委编办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十二、区委编办办公耗材管理制度

十三、区委编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十四、区委编办节电节水节制度

十五、区委编办工作人员“十个不准”

 

 

  

 

一、编办干部行为准则

 

一、政治坚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崇高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纲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四、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法纪,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一切形式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六、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七、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学习先进,锐意进取,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待人和蔼。

八、淡泊名利。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以学习进步为梯,以集体荣誉为荣,不计较个人得失。光明磊落,心态平和,戒骄戒躁,胸怀宽广,甘于清苦,乐于奉献。

 

二、区委编办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的理念,在机关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机关办公室是机关干部学习的责任部门,负责机关干部学习计划的制定、时间安排、监督检查、考勤考核等工作。

三、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知识。

四、学习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即: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学习日学习与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以业余学习为主;辅导学习与研讨学习相结合,以研讨学习为主。

五、坚持定时集中学习制度,原则上机关每周五下午集中组织学习。如遇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六、集体组织学习,机关干部要有学习记录,个人学习(包括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七、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和个人工作、思想、学习的实际,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八、建立集体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必须及时进行补课。学习考勤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职工任用及各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区委编办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由综合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印章要专人管理、专柜保存。编委公章、编办公章、党支部公章统一由主任管理,其它专用印章由相关科室管理。

三、需要加盖使用印章,必须严格履行签批手续,并登记备案。

四、使用印章前应先检查审核,如有异议,须请示领导。严禁在各种空白介质随意扣盖印章。

五、非保管人员使用印章时,须由保管人员监督。非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将印章带出机关,确需将印章带出的,须经办领导同意。

六、如印章丢失,要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备案,并声明遗失。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一概无效。

七、凡违反规定加盖各类印章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因印章管理疏漏发生问题,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四、区委编办公文处理制度

 

一、收文阅批

1、收文。综合科负责机关文件收发和机要文件管理。凡寄送、内网、传真接收的公文、信函等均由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机关各级干部领取的会议文件、资料,一律交综合科登记。

2、阅批。综合科负责将相关文件、信函等整理后呈送副主任或主任阅批。根据办领导批示意见报上级领导批示或有关科室办理。对区委、区政府来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督办件等需承办的文件,综合科要督促承办科室、人员及时阅办,并按要求时限反馈。

二、发文及审批

1、以编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由编委主任签发。

2、以编办名义印发的文件,由主办科室草拟文稿,填写公文呈报卡,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同意后报主管区领导签发。签发后的公文,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

3、凡以编委或编办名义发文均由综合科负责编号并存档保管。编委、编办红字头文件实行二种版头,即:⑴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发文编号为:肥编[20XX]X号。⑵中共邯郸市肥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发文编号为:肥编字[20XX]X号。

4、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由主办科室按有关规定标明秘密等级,综合科审核后,按涉密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三、其它文件的处理

1、代拟文件。由我办代表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草拟的文稿或给区委、区政府领导草拟的讲话稿,承办科室拟出初稿后由综合科呈报主任或会议组织机关审定后再向上级报送。

2、会签文件。由其他单位牵头需我办会签的文件,由综合科报主任签发。

四、文件的发放及归档保管

1、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或者销毁应当归档的公文。

2、由各科室起草并需上报、送出的文件,经办领导同意后由综合科或承办科室到相关部门报送、取回。

3、凡编文号的文件(编委或编办文件)由综合科将文件底稿和正式文件(4份)归档。属于涉密文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以编委、编办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材料,由综合科负责归档。

5、归档范围内的编委、编办发文件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6、公文的销毁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区委编办保密工作制度

 

一、机关干部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纪律。

二、所有密件的收发,由综合科负责登记和保管。传递文件,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收到的信件,由综合科负责拆阅处理,收件人为个人的交本人拆阅。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把涉密文件带离单位。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综合科登记并由相关科室保管。

四、阅读、传达密件,要在规定范围进行,不得随意扩大。办完的密件,要及时收回。

五、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及其他亲友面前谈论涉密内容。涉密内容不准对外宣传报道,确需报道时,要经主任审批。

六、对于尚未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计划方案、工作部署及未签发的文稿、上级领导针对我办工作尚未公开的讲话、有关批示和办理情况,在未经办领导批准公布以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七、机关计算机应用程序和数据安全措施以及加密技术方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八、在参加有关会议上知悉的秘密事项和其他暂不宜公布的内容,不得随意扩散。

九、无关人员不得翻阅机构编制、人员等材料、档案,如因工作需要查阅,必须经办领导同意,并办理查阅手续。

十、要定期清理文件、电报,做好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凡各科室暂时存放的密件和重要资料、档案,必须严格管理,以防丢失,确保安全。

十一、要对机关干部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十二、发现己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秘密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六、区委编办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

 

一、来信由综合科统收、统登、统管。做到来信及时拆阅,按问题性质和来信单位分类登记,提出办理意见并报办领导,经办领导审批后,转相关科室或有关单位办理。寄给办领导的未署名信件,由办领导本人拆阅、签批后,转相关负责人办理。

二、对上级转办的信件,经办领导审批后,转相关科室进行重点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主动服务,耐心倾听群众反映问题,并做好记录,能马上办理的,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立即办理;对需要转其他单位办理的,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尽快转办;对需要调查了解后才能答复的问题,要说明情况,让群众等待处理结果;对没有政策依据、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对要求不合理的问题,要耐心说服教育。

四、信访案件结案后,要及时做好材料整理、案件回访和立卷归档工作。

 

 七、区委编办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干部要严格执行区“两办”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严禁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办公电话或个人手机等从事炒股、聊天、娱乐等任何非工作活动。

3、考勤情况由综合科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一项依据。

二、请销假制度

(一)事(病)假

1、科员请假。一日内经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二日以上经主任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一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两日以上主任批准。

3、科员、科室负责人上班时间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须告知本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二)年休假

1、年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任批准。

2、年休假时间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期间离开邯郸市要经主任批准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婚、丧、产假

婚、丧、产假及女同志哺乳时间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区委编办值班工作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早8:30至次日早8:30。(工作日上班时间除外),由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安排由综合科负责。

二、值班人员吃住在岗,不脱岗、不断岗、不空岗。值班人员不得带单位外人员长时间滞留。

三、值班人员要确保电话畅通,及时接听,做好记录。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尽快处理;如遇重大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办理。值班期间收到文件或明传电报,要及时联系或报送编办领导,根据轻重缓急做出相应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之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开值班岗位。

五、值班期间因擅自脱岗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九、区委编办机关卫生制度

 

一、机关干部要讲究卫生,衣着得体,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时刻保持地板、门窗、橱柜、工作桌椅等清洁干净。

三、各科室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清理。

四、每天下班前自觉关闭门窗、电器开关。

五、各科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共同监督。综合科负责督导检查。

 

十、区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内各项经费的收支均实行统一管理,综合科负责各项财政拨款的管理和支付,并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支出。

二、积极做好专项经费的申拨和管理。向区财政申拨各项经费,由综合科负责草拟申请,经主任同意后,呈送区财政局统一办理。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三、严格履行支出审批和报帐程序。各项开支需经办人签字确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任签字后报帐。

四、严格控制交通费、接待费、会议费支出。凡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一律实行定点接待,并严格执行区规定的接待范围和标准。

五、综合科负责每月向主任报告一次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六、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做到手续完备,操作规范。

 

十一、区委编办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区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机关综合科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四、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机关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月底前报相关领导。

五、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七、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九、车辆维修、保养,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费用需驾驶员、主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十、驾驶员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十二、区委编办办公耗材管理制度

 

一、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由综合科到区指定办公耗材中标地点统一采购,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发放使用。需维修、更换、添加各种办公设施的,实行报批制度,由科室提出申请,经主任签字后,由综合科负责办理。

二、凡与工作无关的材料一律不得打印、复印,提倡双面打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三、需要到定点文印店进行批量复印、印刷的,须经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科负责办理,费用由综合科统一结算。

  

十三、区委编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机关固定资产系国有资产,每一名机关干部都要坚持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包括:电脑(手提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以及网络设备等公共财物。

三、综合科负责对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定期了解和检查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办领导,并妥善解决。

四、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严格固定资产报损,各科室报损固定资产需事先填写报损单,由综合科报主任审批。

六、各科室需要购置新的固定资产,事先写出书面报告,经主任审批后,由综合科按规定程序协调购置。新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科及时登记,加强管理。

七、机关固定资产一律不得挪作私用,人为造成固定资产损坏和流失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进行必要的处罚。

八、每年由综合科核查一次固定资产情况,并向主任报告核查结果。

 

 十四、区委编办节电节水节制度

 

一、节约照明用电,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光条件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得开启照明灯。

二、节约空调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随手关闭空调。冬季使用集中供暖,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空调。

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为节电模式,半小时以上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用电设备。

四、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严禁跑冒滴漏,使用水龙头时杜绝“长流水”现象。

 

 十五、区委编办工作人员“十个不准”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及机关效能建设,区委编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自觉遵守“十不准”:

一、不准工作时间无故迟岗、离岗、空岗,影响工作开展。

二、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炒股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无故不接听电话(特别是科级干部),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

四、不准无故不参加单位集体活动,如卫生整治、迎检等。

五、不准违反保密纪律,跑风露气,泄露工作机密。

六、不准违反廉政纪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背政策办事,违规摊派、收取钱物和接受有偿服务等。

七、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八、不准工作拖拉,推诿扯皮,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九、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闹事。

十、不准说不文明的话、做不文明的事。

 

 

来源:肥乡县编办
责任编辑:肥乡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