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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2019]3号设立
发布时间: 2019-06-05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19]3号(设立)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1、“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艺术博物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响堂山石窟艺术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柴治国
开办资金 300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业务范围:负责博物馆日常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馆藏文物的保护、展示、利用等工作;负责响堂山石窟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工作;开展响堂山石窟博物馆文物管理及其它相关业务交流、研讨活动。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太行西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7679247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来源:峰峰矿区编办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