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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结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时间:Mar 7, 2019 8:43:43 PM 作者:阜城县编办

深化机构改革涉及到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优化调整,关系到党政机关机构运转效率和经济社会治理水平。此次机构改革工作中,阜城县委编办严格做到“四个结合”,严谨、细致、规范推进我县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部门职能上下衔接,机构设置因地制宜,单位内部协调高效。

一是结合上级部门,做好职能衔接。对应衡水市委编办规定的各部门职能,理清了我县各部门职能,确保我县各部门的职能与衡水市相应部门有机衔接,保证各职能不落项不丢项,保障各部门与上级对口部门上下贯通、有效沟通和高效执行。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优化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决定当地行政管理体制是否协调高效。按照衡水市委编办的要求和指导意见,我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既实现了机构精简、运转高效,又保障了系统完备,保证社会治理不留死角,提升了我市社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是结合部门实际,规范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合理与否影响着部门内部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治理服务水平。我办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照上级对口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情况,本着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核定我市各部门内设机构,既保证能够与上级部门的内设机构对应,又确保各部门内设科室更加科学精简高效、协调一致。

四是结合编制总量,优化编制配置。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原则,在此次机构改革中,为充分挖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我办基于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情况、管理服务对象规模和内设科室数量等因素考量,重新调整编制配置,最大限度地保证全县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需求,确保事有其编、编尽其用、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