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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综合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业务指导培训和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工作;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二)机构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群众团体等机关机构改革意见的拟订;综合指导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其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研究提出全区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意见;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提出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各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办法;审核全区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管理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总额,提出编制分配、调整的意见;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编制使用核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组织各部门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清理、取消、调整、下放事项并督导检查;组织做好全区各项清单编制完善工作,推动完善区级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精简、优化、再造等工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0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4名,内设股级职数3名。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邯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设立(备案)、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全区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负责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年度报告、公告管理、证书文本管理、档案信息管理以及依法承担的责任与提出处罚的意见;承办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邯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邯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全额事业编制14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

(二)邯山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机构编制统计、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登记、编办网站等电子办公系统提供服务,负责全区中文域名网站的管理与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