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政事政企...
发布时间: 2018-07-05 点击次数:?
海港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两个专项”清理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市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海港区坚持把“两个专项”清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防止反弹回潮,现将“两个专项”整改情况面向社会公示。
一、“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清理整改情况
(一)总体情况
海港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自查自纠上报290个,其中,取消下放方面39个,取消调整职业资格1个,商事制度3个,清单管理制度36个,双随机90个,三项制度93个,优化投资18个,清理证明10个。截至目前,整改完成290个,免于处理253人,批评教育37人。
(二)具体情况
(1)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问题39件,其中,完成整改39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39人:免予处理39。
(2)职业资格改革问题1件,其中,完成整改1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1人:免予处理1人。
(3)“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问题3件,其中,完成整改3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3人:批评教育3人。
(4)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问题36件,其中,完成整改36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36人:批评教育5人,免予处理31人。
(5)“双随机、一公开”改革问题90件,其中,完成整改90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90人:批评教育9人,免予处理81人。
(6)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问题93件,其中,完成整改93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93人:免予处理93人。
(7)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问题18件,其中,完成整改18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18人:批评教育13人,免予处理5人。
(8)减证便民改革问题10件,其中,完成整改10件。
处理直接责任人10人:批评教育7人,免予处理3人。
二、政事政企政会职责不分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清理整改情况
(一)总体情况
海港区“三不分”问题自查自纠上报224个,其中,政事不分131个,政企不分41个,政会不分52个。截至目前,整改完成224个,免于处理52个,批评教育172个。
(二)具体情况
政事不分问题131件,已完成整改131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131人:批评教育131人。
(1)偏离机构编制“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目标,将行政职责转移到事业单位,机关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责任不明、关系不顺2件,已完成整改2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2人:批评教育2人。
(2)行政机关对于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长期抽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建各类临时机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冗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实际承担职责不相符129件,已完成整改129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129人:批评教育129人。
1、政企(事企)不分问题41件,已完成整改41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41人:批评教育41人。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到企业兼职29件,已完成整改29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29人:批评教育29人。
(2)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未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9件,已完成整改9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9人:批评教育9人。
(3)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投资收益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3件,已完成整改3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3人:批评教育3人。
2、政会不分问题52件,已完成整改52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52人:免于处理52人。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其主办、主管或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合署办公,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将办公用房无偿(低价)提供给行业协会商会使用4件,已完成整改4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4人:免于处理4人。
(2)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取酬;行政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及取酬2件,已完成整改2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2人:免于处理2人。
(3)其他不符合《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的情形46件,已完成整改46件,完成率100%。
追责、问责46人:免于处理4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