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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圆满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任务

发布时间: 2016-12-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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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部署,晋州市编委办结合本市实际,精密组织,扎实推进,顺利完成试点方案上报等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领会精神,明确思路。石家庄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晋州市编委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参观学习与培训,结合晋州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并向市编委会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组织调研,摸清底数。晋州市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调查摸底的通知》及摸底表格,明确行政职能的认定标准、注意事项、填报要求以及主要依据等,并组织法制办、编委办工作人员深入到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研,摸清底数,加强沟通指导,为全面审核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奠定基础。

三、把握政策,严格审核。坚持事业单位初筛上报、主管部门逐项复审、机构编制部门与法制办联合逐项验收审核的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参照简政放权和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公示的内容,对各事业单位上报的行政职能事项进行逐项对比筛查,反复梳理分析后汇总形成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清单目录。

四、统筹谋划,拟定方案。在全面梳理职能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及河北省、石家庄市“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做好人员过渡安置”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了《晋州市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逐步完善,与上级部门沟通后,提交晋州市编委会以及晋州市委常委会研究审核通过,以请示文件形式上报石家庄市编委办审核,圆满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来源:晋州市编办
责任编辑:晋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