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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时间:Nov 1, 2018 11:10:08 PM 作者:冀州市编办

区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冀州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开展调整完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部门认真梳理分析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衡水市政府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进行明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
二、严格审核,全面梳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省政府规章,以及部委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调整完善《冀州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三、动态调整,强化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及时动态调整,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填报要求。各部门按照《冀州区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7年版)》和区发改局公布的《冀州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同时参照石家庄市、衡水市和饶阳县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填写本部门行政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表格(附件1)。各部门将梳理完成的表格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12点前报送区审改办(电子版发送邮箱:jzbianban@163.com)
联系电话:8696616
资料下载邮箱:jz8696616@163.com  密码:869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