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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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
发布时间: 2018-09-07 点击次数:?
隆政办发〔2018〕59号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7号)精神,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省政府文件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此次我县共衔接取消事项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其他类2项。为确保我县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对省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相审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取消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三、及时对外公开。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
来源:隆化县编办
责任编辑:隆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