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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赋码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1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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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和赋码登记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登记赋码工作服务质量不减、效率不降,根据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范围
  在县委编办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
  
二、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百度搜索“事业单位在线”(官网),点击左上角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录”后,选择“非试点省的:申请年度报告书”。有光盘单位:选择“光盘登录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报送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无光盘单位:选择图片登录。图片即各事业单位的二维码,需向县委编办拷取。

按要求填报提交并经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年度报告书》报主管部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年度报告书》中主管部门(盖章)审查意见应为“情况属实。该年度报告书已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法人签字后将材料送至我办保留存档。
  
三、年度报告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2019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暂定延期到2020531日。如证书已到有效期,尽快在系统中提交年度报告书进行年检,再到行政审批局换领新证。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我单位反应。

 

联系电话:82522896(传真同号)

 

来源:灵寿编办
责任编辑:灵寿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