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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三个把握”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2-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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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委编办“三个把握”进一步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灵寿县委编办立足“三个把握”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新系统的调整、更新等工作。

一是把握数据体系完善。从原单位源头上加强实名制信息的管理、更新、维护,结合这次机构改革,对照新“三定”方案,对原机构名称、原挂牌情况、原内设机构、原编制及领导职数等情况逐一进行核对修改,逐一调整更改各涉改单位实名制系统中的机构列表、编制、领导职数、人员信息等,确保机构的沿革、设置、撤并、更名、编制、领导职数等信息全面准确,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时效性。

二是把握监督检查管理。结合这次机构改革工作,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机构数量、级别与审批的机构数量、级别一致,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人员身份与编制性质相对应。结合月报、年终统计等工作,及时对数据库中各单位信息进行自查自纠,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平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把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人员调动、退休等变动。依据组织任免文件、人事调动介绍信、编委会相关文件等对各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数及配备变动、人员调动等事项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提高实名制数据的准确度。始终坚持动态管理模式,做到数据变动在实名制数据平台中有据可查,实现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

 

来源: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