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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两个“加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 2017-01-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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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两个“加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管理体制

 

石家庄市灵寿县2013年5月被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2016年7月,被确认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灵寿县编办按政策规定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备案制管理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基础保障,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努力做到两个“加强”:

一、加强领导,整体谋划

灵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县政府成立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改革任务。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创建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实施方案》,基本实现药占比控制在30%以下、启动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编制备案制、管办分开等工作目标。灵寿县编办积极配合并制定《灵寿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强化了推进工作措施,创建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管理,完善体制

按照省市有关试点工作安排,在科学合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前提下,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编制标准等相关规定提出编制意见,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办审核通过后制定了《灵寿县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重新核定了作为试点单位的县医院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两家县级公立医院的岗位编制,明确了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范围的人员,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含向社会购买服务、临时聘用或劳务派遣的勤杂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由县级公立医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对所需人员公开招聘,招聘结果报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备案,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来源:灵寿编办
责任编辑:灵寿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