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7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照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我县对应取消3项,其它8项我县不涉及。为确保取消事项全部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衔接工作要求。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
二、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衔接落实工作要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完成,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曲阳县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3项)
附件
曲阳县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
取消审批后,国家市场监管总
局将尽快修订有关法规规定,明
确在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的标
准和要求;加强企业母公司(集团
公司) 的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 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有关法规规定,依法实施有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2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曲阳县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
案制度, 及 时 公 布 相 关 信 息;2.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维修业务标准,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
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
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
主追责依据;3.加强对机动车维
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
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4.
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
诚信体系建设。
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曲阳县农业局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
加强对农机维修经营者的监
管,确保维修质量。对维修使用
的零配件加强检查,确保符合标
准。 严禁拼装、改装整机、承揽维
修已达报废条件的农机;2.加强
修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维修能
力和水平;3.农机维修企业要加
强自律,畅通农机维修质量投诉
渠道,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