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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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县权力清单,打造阳光政务

时间:Dec 8, 2014 11:37:20 AM 作者:威县编办

迅速反应,健全机构。在91日我县接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后,迅速作出反应,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牵头,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审改办”,设在编办)负责我县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大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的力度。为确保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审改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于910日召开全县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动员大会,县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共计60余人参加大会。会议明确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重大意义,要求各县直单位、乡镇政府均明确一名科级干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均建立起“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全面抓,相关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在权力清单编制工作中,要做到全面、深入、规范。全面,就是将政府机构的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即凡是不属于保密范畴的都要公开,并做到“行政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深入,就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制度要从酝酿只到开始执行都要公开;规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原则上一律取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学习指导,确保权力清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县审改办对《河北省权力清单说明》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对职权分类等重点,难点问题向市编办及县法制办业务人员请教学习,掌握了各类职权的概念、范围和区分原则,编制了《威县权力清单填写说明》、《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样稿》,对各部门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各部门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方法,理清了职权分类的思路。

“三报三回”,严把权力清单审核关。为规范我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做好“清权”、“减权”、“制权”三个环节的工作,我县权力清单审核工作采取“三报三回”的工作流程。“一报一回”,各部门按照要求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初稿,报审改办审核,审改办按照《威县权力清单填写说明》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部门;“两报两回”,各部门对一审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论证,修改后报审改办审核,审改办会同法制办,对各部门权力清单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并广泛征求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基层群众的意见,并将二审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各单位。“三报三回”,各部门结合二审意见,研究论证后,对本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调整完善后报审改办,审改办形成县权力清单目录,提交县政府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14123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告》(威政〔2014167号),并将《威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4版)》在威县党政门户网予以公布,权力清单涉及全县39个具有行政职权的单位,行政职权2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4项,行政处罚1528项,行政强制79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确认37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监督116项,其他行政职权151项。县本级部门行政职权精简为原来的78.3%。乡镇权力清单共315项,其中乡镇原有131项,县下放乡镇120项,便民服务6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