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武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减员销编备案表
单位名称
机构性质
经费形式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用编类别
减员销编原因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自然
减员
审核
审批
编制
说明
1、 本表一式三份,编办、自然减员审核审批部门及用编单位各一份。
2、 销编原因分为:退休、调出市外、调到企业、解聘、解除(终止)合同、辞职、辞退、开除、死亡等类型。
3、 用编单位在办理销编手续时,应一并提交相关减员销编依据(相关原件或经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4、 凡属调出市外的,在“自然减员审核审批部门意见”一栏中需由我市组织人社部门盖章确认;属于解聘、解除(终止)合同,不再转入武安市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由合同鉴证部门在“自然减员审核审批部门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间调动的,无须提交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