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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11-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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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张办字〔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辖区内国省干线、地方道路新改建、大中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客货运输站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监督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落实。

(二)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贯彻落实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组织落实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运输行业标准。

(四)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城市客运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负责交通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汇总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及地方道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国防交通有关工作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负责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落实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落实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配合完成上级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工作

十一负责渔船检测和监督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局文件收发,上传下达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内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筹备各种会议,督办有关事项检查落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来宾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局系统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群团工作

负责编制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辖区内干线公路及县、乡、村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工程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乡、村级道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负责场站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报;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国省干线、县乡村公路数据库管理工作

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局交通战备、武装、保卫、民调、防火、防汛、大气污染等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系统财务业务、审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基层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局系统内财会业务、技术、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卷、存放、销毁等工作,做好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负责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跟踪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专项资金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430日起施行

来源:下花园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下花园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