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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市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 2023-05-18 14:48:01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按照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及省编委办《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行为、推进事业单位法人依法诚信履职、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确保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及公益目标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检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在年度报告的基础上,以重点核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实施精准核查。凡在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或由上级登记机关委托我市代管的事业单位,均纳入检查对象范围。抽查内容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履职情况等。

、检查方式和时间

双随机检查本年度至少开展一次, 于11月底前完成。每次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单位数的1%-3%,采取检查组随机抽查及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确定检查对象。在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并对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二)开展监督检查每年年度报告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可提高抽查几率。抽查单位确定后,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被抽查对象及其主管部门, 并向被抽查对象下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的内容做好迎检工作

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一般通过调阅有关资料和凭证、查看有关业务场所、现场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在现场填写实地检查记录,并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检查工作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和结果报办领导审定后,抽查结果通过邢台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同时向“信用邢台”推送共享,并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 下发法律文书, 列入事业单位异常信息,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 按照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的有效形式,及时充实业务骨干,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迎查工作。各事业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抽查、检查工作准备。

(二)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方案做好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委编办要及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抽查工作快速启动、取得效。市委编办将于11月份对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优化整合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执法力量,将区位相近、人员不足的县市区执法力量进行整合,建立条块分割、有序整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模式,探索实施跨区域联合抽查。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