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与市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座谈会上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市委领导关于学前教育指示要求,按照责任分工,针对公办幼儿园教师短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大力支持幼儿教师补充工作。
一是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用编需求。在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核定编制内,对县(市、区)申报的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全部核准,满足幼儿园教师招聘用编计划。
二是指导开展编外幼儿教师补充工作。积极做好相应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参照《邢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编外用人实施办法》,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外用人控制数,按程序规范开展招聘工作。
三是加大工作督导落实力度。要求各县(市、区)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县(市、区)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不折不扣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