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地方疾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工作,市委编办积极督促指导县(市、区)对疾控机构职责进行优化调整。一是及时安排抓落实。第一时间印发电话通知,明确了时间和有关要求,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疾控机构改革安排部署,及时与县级卫健(疾控)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改革工作安全稳定。二是动态掌握抓进展。采取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县(市、区)把握工作进度,确保疾控机构职责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三是提前完成保实效。各县(市、区)都印发了疾控机构职责调整文件,进一步强化优化了疾病预防控制有关职责,调整设置了有关内设机构,我市已提前完成县级疾控机构职责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