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编办: 襄都区 信都区 南宫市 沙河市 临城县 内邱县 柏乡县 隆尧县 任泽区 南和区 宁晋县 巨鹿县 新河县 广宗县 平乡县 威县 清河县 临西县
行政体制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行政体制改革
夯实基层“硬基础” 增强治理“软实力”——邢台市出台“五项举措”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时间: 2020-04-28 11:43:01 信息来源:邢台编办

为精准落实省市乡镇和街道改革要求,市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把厘清县乡边界、理顺县乡关系作为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在充分结合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的基础上,以市委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细化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进一步理清县乡关系的通知》,制定“细化职责、严格准入、厘清边界、联动执法、简政放权”五项举措,着力解决属地职责不清、县乡关系不顺、基层治理能力薄弱等问题,推进基层管理创新,持续扩大改革成效。

一、细化职责,锁定基层职责底数。在依法科学合理确定乡镇街道职责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贴近实际、易于操作”的原则,对省《乡镇和街道职能体系框架》中90项职责事项涉及具体工作进行细化梳理,逐条列明承办机构、责任主体、工作周期、职责交叉等内容,梳理制定乡镇和街道“指南式”职责事项清单。推动基层把工作方法转变到现代、科学、法治的轨道上来,形成“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的新型工作方式,切实提高落实职责可操作性,为基层规范履职行权提供重要依据。

二、严格准入,防止随意增加负担。职责事项清单所列职责和工作为基础,建立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没有明确乡镇和街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原则上不纳入职责事项清单;未经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且未纳入职责事项清单的职责和工作,乡镇和街道不再承担。”同时,“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和街道”。着力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责任状满天飞”、通过责任层层下移随意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

三、厘清边界,建立职责交叉清单。聚焦基层反映集中拆违拆临、“散乱污”企业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等7个重要领域,县乡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的30项共性问题,在查阅法律法规以及征求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编制《县乡职责交叉事项清单》,逐事项明确职责分工主体配合责任从市级层面予以统一界定,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并明确“属于乡镇和街道的事权,落实属地责任;需由乡镇和街道配合、协助完成的工作,主要责任由县级职能部门承担”。

四、联动执法,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为切实解决县乡两级协同联动不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依托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系统)健全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监管执法机制。对于乡镇和街道有属地责任,但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乡镇和街道可通过平台(系统)向县级职能部门“呼叫”,县级职能部门收到“呼叫”后限时“响应”,及时与乡镇和街道联动解决问题,切实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效能。

五、简政放权,推动职责权力匹配。针对基层存在的责大权小、责多权少、有责无权等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乡镇和街道改革中赋权下放基层的审批服务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的承接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赋权扩能”,建立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以及“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健全职责、工作与审批权、处罚权等行政权力的对应、衔接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推动权力下放、资源下沉、服务下移、财力下倾,切实提高乡镇和街道的服务承载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让基层群众有更直接的改革获得感。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邢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8〕115号),设置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机构规格正处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