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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委编办调研机构改革后机构运行情况

发布时间: 2019-06-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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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贯彻落实,检验机构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市委常委会安排, 新乐市纪委、组织部、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围绕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等重点内容,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多种形式,深入到37个党政部门,对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和单位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以目标为导向,确保标准制定科学。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改革目标设置四项调研内容,细化评估标准,逐项对照检查。一是改革方案落实情况。改革方案规定的机构撤销、合并或调整是否到位;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班子分工、人员转隶、文件收发、印章启用、资产移交、档案移交等工作是否到位。二是职责调整落实情况。改革方案明确划转的职责是否已划转到位;部门间职责分工是否已建立了协调机制,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等问题。三是“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科室并完成挂牌工作,内设科室是否存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规定和程序办理人员编制审核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数配备中层干部。四是存在的其它问题和建议。落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定”规定过程中,还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意见和建议。

以组织为保障,确保调研开展顺利。在调研准备前期和调研过程中,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发挥了抓总责作用,合理安排分工,压实责任,积极安排部署。按照调研方案要求切实做好部门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切实地提出解决办法。调研过程中积极配合调研组工作,如实反映问题情况,安排熟悉各科室运转情况的人员负责讲解,切实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确保了调研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措施整改有效。在分析整理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归纳普遍性问题,如针对科室挂牌不够重视、人员结构老化、人员混岗等问题,结合本市实际和部门建议制定可行性解决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各部门遇到的问题,确保机构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保障部门运转流畅。

来源:新乐市编办
责任编辑:新乐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