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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4-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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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2011〕55号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隆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承办字[2010]13号)和中共兴隆县委、兴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兴发[2010]12号),设立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兴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兴隆县扶贫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信息化办公室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二)将兴隆县政府扶贫办公室职责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三)增加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督查落实、审核把关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公文。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主旨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对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省市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与管理。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内容更新、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维护、网络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公务外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县政府公务外网平台应用,推进电子政务发展;负责县级公文交换系统和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开展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及县级领导因公出访年度计划的起草和报批、审核各乡镇、县直部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对外交往等全县外事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起草县政府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草案,组织或参与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综合性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实施全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快脱贫步伐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上级政府和相关县区政府以及办公室系统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管理、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

负责监察、审计方面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有关工作。

(二)综合二科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法制、司法、信访、物价、国土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副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常务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负责全县综合性重点政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起草县政府综合性会议材料;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以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记录、会场安排、纪要撰写和其他会务工作。

(三)农业科

负责农村、农业、民政、民族宗教、科技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

(四)文教旅游商贸科

负责文教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及旅游、商务、园区经济、对外开放、金融、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

(五)工业城建交通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副县长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会务和组织工作。

(六)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公文传递和文件传阅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信件交换中心管理工作。

(七)应急外事科

负责组织开展县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办理紧急重要事项和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日常工作,起草县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

(八)政策法规科

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承办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审查和备案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各类重要行政措施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行政措施;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矛盾的协调及其他涉法事宜。

(九)行政复议科

根据《中华人民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受理辖区内行政复议申请,并履行各项职责;对所辖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违法行为提出处理建议;受县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应诉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

(十)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审核、发放、年检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行政罚没许可证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应由县政府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各类行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信访接待工作。

(十一)扶贫科

负责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科技扶贫和扶贫开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协调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指导帮助贫困地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解决剩余贫困人口温饱;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十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图书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保障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工作。

(十三)督查室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办任务和批办文件的转达催办和落实反馈;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办的批评、建议和提议案办理工作;接待和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31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督查室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股级职数1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人。

五、事业单位

(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兴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经费,核定事业编制2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政府对外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筹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大楼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美化绿化、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宿舍管理,保障机关工作人员生活秩序。

兴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内设2个事业机构,核定股级职数2名

1、接待管理科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规定接待范围内的重大接待活动;负责县政府机关假日值班和县政府办公室内部值班、卫生值周的协调安排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电话接转、报刊信件分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的养护及安全驾驶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大楼的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公共机构节能科。

负责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等公共机构的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县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相应年度计划、分解节能目标,定期组织召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例会,对县本级各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构建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系网络;组织制定、报批和实施县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核准县本级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改造方案。

(二)信息公开及公务外网管理中心

兴隆县信息公开及公务外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经费,核定事业编制3人,其中: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公务外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部门接入公务外网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县公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运行、维护与安全;负责全县政府专网的规划、建设、管理与应用;指导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公务外网建设,并对运行和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围绕上级政府和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和重大决策,收集、整理和反馈信息;负责每周县政府主要领导活动的汇总、整理、印发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的编辑、印发工作;负责组织编写《兴隆县大事记》、《兴隆县年鉴》;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总支党务活动文字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兴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兴隆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