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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7-1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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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 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效应,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扩大市场主体和基层群众受益面,省委、省政府决定,2017年在全省所有市、县两级全面推行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经验、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实际河北省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对深化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的若干问题和政策界限,从12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和报批程序。对市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的报批程序进行了明确,以解决改革的合法性问题。针对各地行政审批局机构属性不明确的问题,对市县和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的机构性质和模式,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规范划转行政许可事项。针对各地划转事项不统一的问题,明确了市县政府部门集中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原则和标准。同时,对垂管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提出了要求;三是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明确了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和在全省通用的法律效力;四是推动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职责。明确了行政审批局职责,同时相应调整不同层级行政审批实施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五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审批与监管既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要求,明确了审批与监管职责界限,对建立信息双向反馈、联合惩戒、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等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六是推行流程再造和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七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针对各地行政审批局与政务服务中心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对构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理顺政务服务中心与行政审批局关系作出了统一规范;八是全面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提出了要求;九是不断改进审批服务方式。明确规定试行“多项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一次性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以及建立统一的评审专家库,探索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疫等技术性环节由第三方办理的工作机制;十是强化对审批服务的监督考核。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审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十一是建立完善省市县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对省政府部门支持和配合市县行政审批局改革,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服务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市县党委、政府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对组织领导、落实改革的各项具体任务,以及改革的完成时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来源:兴隆编办
责任编辑:兴隆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