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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时间:May 12, 2015 3:19:55 PM 作者:枣强县编办

枣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枣审改办[2015]2

关于在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衡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衡审改办〔2015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相一致,即县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

乡镇、街道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一并参照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部门职责。

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

(二)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各部门要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保留等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河北省责任清单已经在网上公开,可参照省级责任清单梳理建立本部门责任清单。

三、实施步骤

全区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工作,按照“三报三回”的工作流程进行,具体分为四个步骤实施:

(一)一报一回。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对接,参照省、市部门责任清单在2015425日前完成部门职责的梳理工作,形成部门责任清单报县编委办(只报送电子版)。县编委办集中时间进行初审,于515日前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二)二报二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初审意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及依据于525日前报县编委办进行再次审核,经沟通达成一致后,县编委办于2015615日前再次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三报三回。201562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将确认的责任清单(电子版)报县编委办进行终审。审定后反馈各单位、各部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后,县编委办将最终确定的各单位、各部门责任清单报县政府审定。

(四)最终公布。20156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责任清单,县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开汇总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分级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表格和材料,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大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责任事项外,应及时全面地向全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规范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从有利于群众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等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督导检查。

县编委办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并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编委办将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相关填报表格、材料和工作指南从县编委办公共邮箱(红旗邮件)中下载。

    箱:zqxsgbgk@163.com

    码:8233915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8233915

 

 

 

 

 

 

枣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