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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编办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

发布时间: 2015-10-0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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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

     

 

根据《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相关事宜的通知》(张编办字[2014]51号)及《张家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张编办字[2014]48号)文件精神,张家口市桥东区编委办于2014年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于20151月开始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改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桥东区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市编办、市事业登记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注重政策宣传,加强业务指导,采取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向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的转变工作,迈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坚实的第一步。

一、高度重视改革,精心解读政策

为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更好的为事业单位服务,桥东区编委办张万胜主任及时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召开了研讨会。会议上,区事登局所有党干共同学习研究了省编委办《关于改革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冀机编办字[2014]128号)文件及其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相关政策。张主任在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要做好在新形势下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学习新政策、领会新精神、推进新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业务培训

研讨会后事登局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为我区稳步有序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积极组织各事业单位联络员进行培训,向区属单位印发了包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相关工作内容的培训资料,编办领导进行政策业务宣讲,传达上级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精神,引领各单位明确新方向、新要求、新标准,引导干部提高认识、适应改革变化。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责成专人负责,确保服务到位

为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为各单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提供优质保障,桥东区事登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简化登记流程,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为确保各单位能够及时了解上级精神,桥东区事登局通过桥东区编委办网络红页平台、QQ群、公共邮箱等多种途径及时上传相关政策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办事程序以及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针对工作中事业单位提出的问题,归纳整理后,阶段性发放有关事项说明,详细注明工作程序、时间安排、所需证明文件、表格填报要求等内容;对操作不熟练的事业单位进行一对一辅导,帮助新接手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尽快熟练业务工作,在简化流程的基础上确保工作质量。

四、稳步推进改革,促进全区发展

在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中,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开展工作:即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有利于事业单位的管理,有利于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坚持“两个结合”: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对编委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要求在批准成立的15天内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备案)。二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编办年终目标考评成绩相结合。按照“三个有利于”、“两个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促进全区事业单位发展。

五、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制度基本情况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照各单位不同属性,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全区纳入事业登记的单位分为六大类进行管理,即:行政管理类(参照)、公益服务类、教育系统中小学、教育系统幼儿园、生产经营类、社会兴办类,并要求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单位及时办理法人登记。

2014年度共办理设立登记0家、变更登记3家共3项变更事项;2014年度应进行报告公示50家,实际进行报告公示50家;应换发证书49家(其中姚家庄中学于2014年度变更时已申领新证书),实际换发证书49家,公示率和证书换发率都达到100%。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5331日,在张家口桥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红页上进行报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简化登记流程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我区于2015年初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顺利过渡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从年检工作过渡到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映射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只提交年度报告及上一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不再通过会计事务所的审验。这就给我们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经常地深入各事业单位了解运行情况,还要联系财政部门沟通情况,同时还要学会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登记部门工作人员财务管理培训是当前的重要事宜。

二是对开办资金验资等级制度改革理解不透彻。事业单位不能很好的理解开办资金验资制度改为确认登记制度,存在与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需要提交上年度年末资产负债表的要求混淆现象。对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其抓共管。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我局将密切联系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我局将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大力宣传国务院411号令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动态等信息,使全区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途径,从而也增强各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登记的法律意识。同时登记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向上级学习、向书本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认真系统的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理》和《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如实填写各项材料,落实领导责任,如果发生虚报、瞒报等,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罚则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及时进行全区通报。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中的特点,结合社会投诉的热点问题,对有关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使用的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事业单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是否一致;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等进行重点抽样督查,从而确保改革质量。

 

 

 

 

 

 

 

 

桥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来源:张家口桥东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桥东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