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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调整后区级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18-04-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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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字〔201737

 

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调整后区级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市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相关文件和《桥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首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西机编字〔20173 号)要求,区审改办对区直各部门行政权力和职责进行了全面调整和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桥西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桥西区区级部门责任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区直各部门要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没有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列入清单的部门职责,要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区直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能,规范行使权力,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清单动态管理

区直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未经区政府审查确认,任何部门不得设定新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自行变更部门职责,确需调整的,由相关部门向区审改办提出申请,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核批准。

三、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等多种渠道公开《桥西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桥西区区级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0

 

 

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0日印发

 《桥西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rar

桥西区区级部门责任清单.rar

来源:张家口桥西区编办
责任编辑:张家口桥西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