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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编办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谋划

信息来源:涿州市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7-12-20 发布者:涿州市委编办

今年以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业务工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完成了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查机构建设工作,根据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涿州市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和党委巡察机构建设方案的批复》(保编办字〔2016〕158号)文件精神,经市编委会讨论通过,以市委办名义印发了《中共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涿州市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涿办字〔2017〕6号

完成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管理机构、组建河北阜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管理机构的通知》(冀机编〔2016〕6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并完成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规定》(涿政办发2017〕29号)和《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规定》(涿政办发〔2017〕30号)。

推进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保定市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我市承担了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17年7月,在松林店镇点菜、我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上报保定市编办批准和我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以编委会名义印发了《涿州市松林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涿机编字201730号)。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的发展。

配合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保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划转调整事宜的通知》(保编字〔2017〕24号),积极配合完成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机构、人员划转等各项工作。

积极开展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并全面完成了市直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涿办字〔2016〕62号)。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我市共减少事业单位5家(其中:撤销3家,整合2家)。核减事业编制355名(其中:全额拨款核减34名,差额拨款核减10名,经费自理核减311名)。完成了上级“两减一补一转”的目标要求。

推进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工作。根据保定市编委办下发的《关于同意涿州市组建行政审批局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保编办字〔2017〕192号),我办起草了行政审批局“三定”规定,经市编委会、市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涿州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涿政办发〔2017〕76号)。根据市组建行政审批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第一批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统战部(民宗局)、卫计局、司法局、商务局、政府办(档案局)7个单位40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下一步,我办将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局,按照“应转必转,先易后难、有序划转、稳步推进”原则和“分期分批”的指导思想推进审批事项的划转,并及时调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确保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27号)对应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3项,衔接保留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保定市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111),对保定市下放到我市的15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衔接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完成了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

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的原则,为衔接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涿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24号)文件,对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的涉及县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衔接取消。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汇总、审核,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示调整后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42),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制度

根据《涿州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涿州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号要求 我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物价部门对事项的名称、类别、编码、设定依据、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审议。经市政府同意,

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公开开发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112,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对各单位上报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进行梳理、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138号),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对市直各部门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113),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2017年4月,根据冀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7〕28号),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坚决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行政编制不突破上级确定的限额;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的总量。由于目前我市财政供养人员较2012年底有所增加,我办向市领导提交了《关于我市2018、2019年不进行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报告》,建议今后两年不进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以确保完成上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

创新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和“定好、管住、搞活”的原则,注重把编制管理从审批转变到使用上来;从静态管理转变到动态管理上来。做到了对确需加强的极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在现有总量内动态调整,周转使用。

进一步严格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对全市机构编制和人员实施动态监控。严肃编制使用核准政策,以编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的通知》(涿机编字201738号),严格编制使用核准程序,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杜绝机关事业超编进人、不按程序进人等违纪问题发生。

(四)中文域名管理工作

推进中文域名注册、网站挂标、网络红页完善及推广工作,认真开展网站审核,统一网站标识工作,对全市网站信息不规范的单位统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

(五)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截止3月31日,全市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单位共189家,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178家,完成率为95.03%。其余11家为应注销未注销单位(9家为20163月31日止没参加年度报告的单位,1为改企单位,应予以撤销)2016年,通过网上审批办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36家。所有单位现均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且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红页上公示,按时按质完成了2016年度的事业单位报告公示工作。

二、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一)基层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班子团结,调动全办干部积极性。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不断提高编制队伍的凝聚力,造就了一个互相尊重、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舒心顺心工作环境,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并指导实际工作。扎实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做到“四讲四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忠诚维护核心,组织上坚决服从核心,行动上自觉紧跟核心,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狠抓党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是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修订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党务公开工作,严格党费收缴管理。

(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有关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把机关作风整顿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作风整顿中激发出的干事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建立了步调一致、运转顺畅、执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摒弃了部门本位思想,增强了大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不断健全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领导班子及各业务科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根据市纪委要求,及时对全办人员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建立全员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来抓,使廉政建设入耳、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能力。 

(四)认真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

根据《涿州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编办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和“政事政企政会不分”问题清理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梳理出“放管服”问题线索412条,已整改412条;梳理“三不分”问题线索338条,已整改338条。其中:“放管服”134条、“三不分”115条报上级主管部门,其整改结果要在全省公开,剩余的问题线索报省备案,整改结束后待上级检查。

根据省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放管服”改革不到问题分类处理意见》、《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会不分问题分类处理意见》(修订稿)的通知,界定了问题的处理意见。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对于追责结果按不低于30%的标准进行了抽查复查。我市上报省公开“放管服”线索134条,对直接责任人追责问责134人,其中批评教育36人,因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免于处理的98人;上报省公开“三不分”线索115条,对直接责任人追责问责232人,单位作出深刻检查2个,其中批评教育30人,因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免于处理的202人。

建立了问题整改卷宗制度,做到了每一个问题整改都要形成一套完整的卷宗,确保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整改卷宗一一对应。确保查找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确保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其他工作

1.配合人社、组织、财政等部门完成了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公车补贴和物业补贴审批等工作。

2.积极做好机构编制信息报送工作。截止目前,共报送至中央、省编办工作信息十余条,被《河北省机构编制工作信息》采用一篇。

3.按群工办要求,参与了对群众工作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4.十九大安保期间,根据市委的安排参与了对义和庄镇安保工作的督导。

5.按市政府要求,抽调人员对义和庄镇“双代”工作进行督导。

6.按市委组织部和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我办帮扶的5个贫困户进行了走访,制定了帮扶计划。   

2018年工作谋划:

1.持续做好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始终自觉的按照十九大精神谋划推进各项工作。

2.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3.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监察委组建工作。

4.按照上级要求,继续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5.进一步推进我市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创新发展。

6.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

7.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对国家、省、保定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衔接工作。持续做好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8.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工作。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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