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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编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信息来源:涿州市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8-05-28 发布者:涿州市委编办

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今年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1、开展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就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多次前期调研,完成各类调研报告、调研表数十份。内容主要包括:党政群机构编制、主要职责及人员情况摸底;机构改革涉及整合的部门职责调研摸底;目前关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等,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2、推进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

今年,我市松林店镇被确定作为国家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系点。在2014年开展省级经济发达镇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赴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学习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松林店镇实际情况,我办牵头制定了《深化涿州市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已报保定编办审核。

3、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以编委会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转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涿州市委巡察机构的通知》,明确了纪委、监察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4、做好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工作。

根据《河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办配合做好法检两院上划事宜,向保定编办上报了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报告》和机构编制相关档案资料。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认真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8〕11号),对应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8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8〕1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部门自行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8〕42号),对应衔接取消涉及县(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5 项;衔接落实下放行政许可事项 4 项。

2、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保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保定市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保审改办〔2018〕1号)文件精神,印发了涿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保定市审改办关于调整部分保定市向县(市、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涿审改办字〔2018〕1号),对保定市文广新局下放到我市文广新局的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下放方式进行调整,并以及时通知市文广新局做好落实。

3、编制上报放权扩权目录建议清单。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的意见》(冀发〔2016〕42号)和河北省编委办《关于编制上报扩权县(市)放权扩权目录建议清单的通知》(冀机编字〔2017〕225号)文件精神,印发了《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承接省、保定市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建议清单的通知》(涿机编办字[2017]46),对市政府权力清单涉及的33个部门征求意见,编制了《涿州市承接省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建议清单》、《涿州市承接保定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建议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保定市编委办。

4、推进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

4月份,根据市组建行政审批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印发了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二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涿政办发〔2018〕42号),将涉及市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广新局7个单位,共计107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并组织各划转单位填写了事项划转交接表。

5、开展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工作。

经中央编办、省编办批准,保定市被列入全国“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单位。根据保定编办工作安排部署,我办目前已完成了各单位“三定”信息、历年机构编制调整文件的扫描并完善到实名制平台;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录入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优化配置执政资源

认真做好实名制管理等机构编制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统计管理制度,构建互联互通、运转协调、综合约束、信息共享的实名制管理平台。严格编制审核和出入编管理,及时更新实名制统计数据,提高实名制数据的时效性。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台账,逐步实现规范化、电子化管理。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实行统计月报制度。

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截止3月31日,全市应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单位共180家,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173家,完成率为96.1%。其余7家未年度报告公示单位中有5家属于应注销未注销单位,2家属于未年检单位。2017年通过网上审批办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50家。现173家事业单位均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且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络红页上公示,按时按质完成了2017年度的事业单位报告公示工作。

    下半年工作谋划:

1、按照上级工作安排部署,适时推进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2、进一步推进我市松林店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创新发展。

3、继续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4、继续配合做好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工作。

5、继续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机构编制统计等工作。

6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做好对国家、省、保定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衔接工作。持续做好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7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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