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保定市机构机构编制办公室2016年“履职尽责”承诺事项

时间:Jan 19, 2016 5:16:50 PM 作者:中共保定市委编办

保定市机构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6年“履职尽责”承诺事项

 

根据市委督查室《关于对“履职尽责”大承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市编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履职尽责”事项承诺如下:

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践行“八破八立”要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严字当头,以实字作为一条红线, 实实在在提高认识、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继续践行“三个一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不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二、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恪守“五多五少”、坚持“六个强化”,突出一个“干”字,真正把事业当成自己家里的事情去做,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干净干事的干部队伍,争创一流领导班子、一流干部队伍和一流工作业绩。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把握政策零退稿、提高质量零投诉、提高效率周办结”的目标。

三、继续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入研究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亟待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及时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五、稳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六、积极推进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松林店镇实行“镇区合一”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涿州市松林店镇、定兴县固城镇简政放权及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七、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编制总量,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量。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加大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坚决杜绝超编进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八、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部署,抢抓历史机遇,围绕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调研,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政策原则和“定好、管住、搞活”的工作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优先保障全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的需求,着力解决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为经济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