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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 2019-09-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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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竞秀区科学技术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竞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6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定市竞秀区科学技术局(简称区科技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区科技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

(二)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区科技资源的配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全区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的计划、科技创新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科技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开发计划的拟定并指导实施,鼓励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

(五)归口管理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六)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七)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办的科技管理工作。

(八)负责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

(九)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省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科技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区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本部门科技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计划,按有关程序审核,审批后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全区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的计划、科技创新攻关计划、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科技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科技开发计划的拟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区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拟定全区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办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普宣传、科技信息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在国(境)外和省内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第五条 区科技局机关编制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区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保定市竞秀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220日起施行。

来源:竞秀区编办
责任编辑:保定市竞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