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编办强化“四举措” 圆满完成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 2017-12-15 点击次数:?
唐山市丰润区编办强化“四举措”
圆满完成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
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唐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唐办字〔2017〕10号)文件精神,唐山市丰润区编办强化“四举措”,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于11月底前,圆满完成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摸清底数,精心谋划。为确保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唐山市丰润区编办通过实地调研、问询、分析机构编制云平台数据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对区直事业单位详细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排查统计,确保摸清底数。并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配强工作力量,要求工作人员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明确工作任务,找准工作目标,把握工作原则,确立了“四个干”抓落实工作机制机制,精心谋划工作开展。
二是周密部署,强化督导。在接到工作任务后,唐山市丰润区编办立即召开班子会和全体会,对开展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做了动员和周密部署。积极研究拟定了丰润区清理规范方案,经区编委会审议后,由区两办于6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区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为使相关部门快速推进工作,抓住问题的切入点,7月10日,唐山市丰润区编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区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保证工作质量,开通咨询热线,建立了微信、QQ等业务交流平台,及时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成立了督导组,多次深入到各部门反复对工作开展进行实地督导与指导。
三是真撤真减,务求实效。唐山市丰润区编办以“两减、一补、两结合”为重点,切实解决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臃肿、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和机制不活等突出问题,做到真撤真减,务求实效。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共计撤销事业单位24个;整合组建事业单位4个;隶属关系调整2个;规范单位名称22个;理顺规范职责,解决政事不分问题事业单位69个;部门系统内部调剂编制61名;核减事业编制938名;补充加强8个重点领域事业单位103名编制。
四是加强管理,巩固成果。下步唐山市丰润区编办将继续严格执行编制实名制,落实机构编制核查制度;继续严肃法人年度报告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继续加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严把事业单位的设立关,做到“五个不报批”,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报批,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不报批,服务机关自身的事业单位不报批,不以公益服务为目的不报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不报批。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