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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以权责清单制度为支点 撬动“乡街改革”全域突破

发布时间: 2023-04-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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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以权责清单制度为支点

撬动“乡街改革”全域突破

 

丰润区勇担省、市权责清单试点任务,重点突出把权责清单“三定”规定的细化延伸,深化乡镇街道改革为任务要求,构建“群众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服务体系,推动乡镇(街道)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基础、强治理、优服务、促民生”上来。

一、依靠“有底气”的行政管理依据,高标准编制权责清单。一是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党政同责。区委编办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人大法工委组建权责清单编制联席会议,按照“分散部署、动态聚能”原则,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阶段分解、按职责划分。工作机制在沿袭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基础上,吸收乡镇业务骨干,共同研究印发《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将《河北省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手册》规定的执行标准与乡街具体业务融合。二是集中优势兵力,突破重点典型。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2020年以来乡街改革情况,选出落实标准较高的左家坞镇、燕山路街道作为清单编制的典型培育点。针对性印发《关于明确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压实乡镇街道各行政、事业内设机构责任,进行为期20天的重点倾斜、优先指导,形成《丰润区乡镇、街道权责基础清单》,作为乡街权责清单编制标尺。三是适应发展变局,权责与时俱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上级部署,全面厘清权责。区委编办牵头召开清单编制动员会,对清单管理机制、调整程序、执行标准进行统一规定,以制度约束区乡两级各单位,克服应付心理和蒙混过关思想。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唐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丰润区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丰润区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乡街权责事项。增加自然资源领域下放的行政处罚25项,因政策调整、废止或权力事项重复减少行政权力3项。四是广泛调动力量,形成通用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对全区23家乡镇、街道权责进行合法性、时效性审查。采取“三上三下、即报即审”方式进行审核:初审对权责事项、编制范围进行把关,确保权力事项全面准确;再审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进行审核,确保法律依据精准精细;三审对重点事项、突出问题分而治之、统一标准。最终确认我区乡镇权责201项,街道权责172项,做到“全区一盘棋,权责一单清”。

二、打造“有远见”的清单管理模式根源上保证制度优势。一是聚焦民生重点靶心不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权力下放情况,锚定工作重心。把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或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权责事项视为关节要点,精准界定权力类型、权力事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要素,把工作落实到群众“心坎儿”上。二是理顺区乡关系厘清权责。把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作为“三定”规定的细化延伸,进一步理顺区乡工作关系。以清单为准绳约束政府部门履行归口领域指导义务,但不得随意向乡镇(街道)转嫁工作任务,更不得随意“代管代办”,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从源头上为基层减负、放权、赋能。三是压实主体责任优化运行。在指导乡街编制权责任务过程中,将事项具体分解到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下属单位,并畅通了区乡两级沟通指导渠道,使权责清单进一步成为乡镇(街道)落实“三定”规定的重要抓手和科学履职的依据与参考。

三、构建“有实效”的基层服务体系,群众吹哨、部门报到。一是步入透明化运行轨道。区委编办设专人专岗,实时监督权责清单公开及动态调整状况,对公开信息不全面、不及时的部门做出督导提示。我区已于10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全面公开我区23个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做实清单事项微调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权责事项的运行监管。根据政策法规调整和调研督导获得的一手信息,适时对清单进行微调整,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步骤,优化清单调整机制。三是构建“群众吹哨、部门报到”基层服务体系。在全面编制权责清单、公开行政事项的基础上,搭建群众即时反馈渠道,真实了解“权责”落实情况、下放权力执行情况,并进行指导、督办、问责。保证基层部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闻哨报到,通过“权责清单”解决群众的“问题清单”。

来源:丰润区编办
责任编辑:唐山丰润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