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公告2016年第1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高阳县宏润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高阳县宏润小学
法定代表人
张艳丽
开办资金
23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服务基础教育,引领教师成长,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业务范围: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
高阳县宏润大街学府路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628MB0R323815
举办单位
高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