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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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衔接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5-02 点击次数:?
县相关部门:
近日,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为做好我县的衔接工作,现将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转发给你们。本部门权力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核对后,对本部门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逐项提出衔接落实意见,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涉及本部门,如涉及,请写明县本级衔接此事项的名称。对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同意衔接取消,如不同意,请说明具体理由。
二、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涉及本部门,如涉及,请写明对应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同意按照国务院意见清理规范,如不同意,请说明具体理由。
三、各单位反馈意见要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5月5日前纸质版报送县审改办310房间,电子版报邮箱:gybb378@126.com。
附件:1、《河北省人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17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2号)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3号)
3、填报表格模板
附件下载邮箱:gybb412@126.com 密码:6699378
联系电话:6699378
高阳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来源:高阳县编办
责任编辑:高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