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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编办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时间:Jul 15, 2015 9:37:42 AM 作者:邯郸编办

为适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成安县编办按照省市编办 《关于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改革完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制度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改革我县事业单登记管理制度

一、2015年1月1日起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不再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取消年检后,2015年3月31日前统一换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内事业单位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换领新的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二、将开办资金验资登记制度改为确认登记制度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开办资金时,不再提交由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开办资金的验资证明。办理设立登记的,由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出具确认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类型和开办资金数额的书面证明。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由事业单位直接出具变更后开办资金数额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