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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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50)
发布时间: 2021-11-23 点击次数:?
50、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子项名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许可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的,应当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借用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五、提供材料
(1)专家评估意见;
(2)文物借入方背景资料。内容包括单位性质,情况简介。;
(3)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同意出借文物的初步意向书或协议书;
(4)借用文物目录。内容包括文物名称、质地、年代、级别、来源、尺寸、完残状况、文物照片,藏品号。
(5)申请书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