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58)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字体:

58、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子项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4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第十八条: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第十五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前书面征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六条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履行审批程序,不得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所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周边环境相协调。

五、提供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2)工程规划设计资料(内容包括:①1/500或者1/2000现状地形图,标出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②设计方案及相关的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③工程对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以及有关保护措施,包括文字和图案说明;④工程概算等)

3)涉及地下文物遗存的,须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