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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59)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59、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依据文号:2003 年 5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7 号公布,根据 2017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条款号:第十七条。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文号:文物保发〔2014〕13 号,条款号:第六条、第十九条。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文号:文物保发〔2014〕13 号,条款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4.《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文号: 文物保发〔2014〕13 号,条款号:第五条、第二十条。
五、提供材料
1.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申请表;
2.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为聘任合同)、任职文件、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社会保险材料、身份证;
5.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劳动合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员证书、身份证;
6.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合同及验收文件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