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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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64)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6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97 年 8 月 1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28 号发布,根据 2017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76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条款号:第十五条。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依据文号:2004 年 7 月 6 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32 号发布,条款号:第三条、第五条。
五、提供材料
1.广播电视节目转播技术方案、覆盖范围以及自办广播业务或电视业务的主要内容;
2.申请报告;
3.设立电视站所需人员、资金、场地、设备的证明文件.;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电话
0310-351306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