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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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90)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90、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五、申请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符合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下列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活动。①潴龙河、南拒马河、白沟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北澧(新)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南运河、南排河、北排河、清凉江、老大清河等河道省境内全段,以及滦河大黑汀水库以下、滹沱河岗南水库(含)以下、滏阳河艾辛庄枢纽以下河段;②省直属工程(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桃林口水库、省河系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水闸枢纽;③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边界河道,跨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河道边界上下游各10公里范围内。 3.符合项目所在河流流域规划及相关规划。 4.不影响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
六、申请材料
1、报请审批《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单位有效证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由受委托人代办的,还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防洪评价报告(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提供与第三方利害关系说明及第三方的意见作为评价报告附件)
七、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监督电话:3513004
十一、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