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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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行政审批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31)
发布时间: 2021-11-24 点击次数:?
131、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02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2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五、申请资料
营业执照(含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5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0310-3513028
十、流程图
来源:魏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