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财政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9)
发布时间: 2021-12-15 点击次数:?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
事项类型 |
行政裁决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
实施机构 |
魏县财政局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
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结果样式 |
有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收费依据 |
无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是否有示范文本 |
||||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3 |
0 |
是 |
|||||
|
|
|
|
|||||
办理流程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备注 |
|||
受理 |
受理 |
张海潮、路华 |
3工作日 |
|
||||
处理 |
处理 |
张海潮、路华 |
20工作日 |
|
||||
合理性审查 |
合理性审查 |
任艳军 |
3工作日 |
|
||||
审批 |
审批 |
翟学民 |
3工作日 |
|
||||
|
办结 |
办结 |
张海潮、路华 |
1工作日 |
|
|||
办理形式 |
单位办理 |
|||||||
审查标准 |
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
|||||||
通办范围 |
无 |
|||||||
预约办理 |
无 |
|||||||
网上支付 |
无 |
|||||||
物流快递 |
无 |
|||||||
办理地点 |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龙乡北大街160号(魏县财政局)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310-5206003 |
|||||||
监督电话 |
0310-5206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