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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7)

发布时间: 2021-12-1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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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给付复核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

二、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三、服务对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四、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五、提供材料

军队批准退休表、行政介绍信、军队退休安置通知书、上级下达安置计划、身份证、退伍证

六、办理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进行报到,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对军休干部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予以发放。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每年11

八、收费标准

九、流程图

根据上级下达安置计划、由部队军官亲自移交离退休干部军队批准退休表、行政介绍信、军队退休安置通知书、身份证、退伍证和三方协议到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进行报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对其个人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 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办理落户及相关待遇落实。

 

 

来源: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