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7)
发布时间: 2021-12-17 点击次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给付复核事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
二、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三、服务对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四、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名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依据文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五、提供材料
军队批准退休表、行政介绍信、军队退休安置通知书、上级下达安置计划、身份证、退伍证
六、办理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进行报到,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对军休干部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予以发放。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每年11月
八、收费标准
无
九、流程图
根据上级下达安置计划、由部队军官亲自移交离退休干部军队批准退休表、行政介绍信、军队退休安置通知书、身份证、退伍证和三方协议到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进行报到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军休所对其个人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 后报请主管局长审核 |
主管局长审核后,报请局长审批,批准后办理落户及相关待遇落实。 |
来源: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