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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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6)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
审批指南
一、设定依据
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2016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自2016年8月25日起实施
二、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二)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三)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三、申请材料
1、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本年度首次申请需要)。2、单位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本年度首次申请需要)3、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国家基础测绘成果的,应提交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备注:参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地理信息局办理该项业务申报材料。)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