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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14)
发布时间: 2021-12-21 点击次数:?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可以提出申请。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具备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后,可以提出申请。3、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受理条件
(1)出让用地:已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2)划拨用地:已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三、申请材料
(1)出让用地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项目批(核)准、备案文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核准的1:500规划用地红线图
(2)划拨用地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的批(核)准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增建设用地的提交);
4、国土测绘报告。
5、核准的1:500规划用地红线图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