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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责事项办事指南和流程图(36)
发布时间: 2021-12-22 点击次数:?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2、《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6号)
3、《物权法》第十条;条款内容: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二、受理条件
1、申请书;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3、承包经营合同;
4、其他必要材料。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股室。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耕地、林地、草原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流程图
来源: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魏县县委编办